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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是什么人在宋史

周敦颐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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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敦颐(1017.5.5~1073),字茂叔,号濂溪,汉族,宋营道楼田堡(今湖南道县)人,北宋著名哲学家,是学术界公认的理学派开山鼻祖。“两汉而下,儒学几至大坏。千有余载,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乃得圣贤不传之学,作《太极图说》、《通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明于天而性于人者,了若指掌。”《宋史·道学传》将周子创立理学学派提高到了极高的地位。

周敦颐是什么样的人

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号濂溪,道州营道县(今湖南道县)人。以母舅龙图阁学士郑向任分宁(修水)主簿,调南安军司理参军,移桂阳令,徙知南昌,历合州判官、虔州通判。熙宁初知郴州,擢广东转运判官,提点刑狱。所到之处,都很有实绩。“在合州郡四年,人心悦服,事不经先生之手,吏不敢决”。晚年知南康军,治所在今星子县城。曾游览庐山,为庐山的山水所吸引,在其自为诗中道:“庐山我爱久,买田山中阴。”因筑室庐山莲花峰下,前有溪,合于湓江,取营道故居濂溪以名之,遂定居于此,并将原在故里的母亲郑木君墓迁葬于庐山清泉社三起山。敦颐卒,亦附葬于母亲墓旁。以后子孙世居江州,后裔绵衍。
周敦颐是我国理学的开山祖,他的理学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清代学者黄宗羲在他的《宋儒学案》中说道:“孔子而后,汉儒止有传经之学,性道微言之绝久矣。元公崛起,二程嗣之……若论阐发心性义理之精微,端数元公之破暗也”。他继承《易传》和部分道家以及道教思想,提出一个简单而有系统的宇宙构成论,说“无极而太极”,“太极”一动一静,产生阴阳万物。“万物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太极图说》)。”圣人又模仿“太极”建立“人极”。“人极”即“诚”,“诚”是“纯粹至善”的“五常之木,百行之源也,是道德的最高境界”。只有通过主静、无欲,才能达到这一境界。在以后的七百多年的学术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所提出的哲学范畴,如无极、太极、阴阳、五行、动静、性命、善恶等,成为后世理学研究的课题。
周敦颐生前并不为人们所推崇,学术地位也不高。人们只知道他“政事精绝”,宦业“过人”,尤有“山林之志”,胸怀洒脱,有仙风道气。但没有人知道他的理学思想,只有南安通判程太中知道他的理学造诣很深,并将两个儿子——程颢、程赜送到他的门下,后二程均为著名理学家。南宋学者,胡宏对敦颐的理论学加以尊信,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对他评价很高,为他作事状,又为《太极图.易说》、《易通》作了注解。张(木加武字)称他为“道学宗主”,其名声逐渐大起,九江、道州等、南安等地纷纷建濂溪祠纪念他,宁宗赐敦颐谥号为“元”,因此敦颐又被称为“元公”,到理宗时,从祀孔子庙庭,确定了周敦颐的理学开山地位。
周敦颐性情朴实,自述道:“芋蔬可卒岁,绢布是衣食,饱暖大富贵,康宁无价金,吾乐盖易足,廉名朝暮箴”。他从小信古好义,“以名节自砥砺”。平生不慕钱财,爱谈名理,他认为“君子以道充为贵,身安为富”。他虽在各地作官,但俸禄甚微,即使这样,来到九江时,他还把自的积蓄给了故里宗族。
周敦颐酷爱雅丽端庄、清幽玉洁的莲花,曾于知南康军时,在府署东侧挖池种莲,名为爱莲池,池宽十余丈,中间有一石台,台上有六角亭,两侧有“之”字桥。他盛夏常漫步池畔,欣赏着缕缕清香、随风飘逸的莲花,口诵《爱莲说》。自此莲池名震遐迩。
九江的烟水亭最初是由周敦颐修建的,因为亭在湖心,一墩如月,故名“浸月亭”。后不断兴废,取“山头水色薄笼烟”之意境,改名“烟水亭”。清顺治十七年,巡道崔抡奇复修烟水亭建立五贤阁,奉周敦颐为五贤之一。九江市区现在还有濂溪路、濂溪居委会等。
周敦颐著有《周子全书》行世。濂溪书院是他讲学的讲坛,他的学说对以后理学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周敦颐(1017-1073),字茂叔,原名敦实,避英宗旧讳而改名。作为我国宋明理学的开山祖师,其哲学思想、伦理思想得到我国学术界的重视和挖掘,而其心理学思想至今仍无人问津。事实上,如同我国历史上的许多思想家一样,周敦颐也对我国古代心理学思想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他论述“心性义理”的观点、关于“得刑以治,肃之以刑”的司法心理思想和实践,以及他关于形神关系的揭示、为圣的方法与道德修养的论述,都闪耀着心理学思想的光辉。周敦颐作为打破理学家所谓孔孟而后道统中绝千年幽暗的理学开山祖师,深入研究他的心理学思想,对于开掘我国宋明理学时期的心理学思想遗产,继承我国的优秀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周敦颐(公元1017―1073年),原名淳实,因建濂溪书堂于庐山之麓,学者称之为“濂溪先生”。北宋湖南道州营道(今湖南道县人)。周敦颐的著作收在《周敦颐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其主要著作《太极图说》和《通书》等篇,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心理学思想。
一、“性命合一”的心理发生观
心理发生论是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在于揭示心理的属性和来源。在周敦颐的心理学思想中,也注意到心理学中的这个重要问题。周敦颐提出“理性命”三范畴,从本体论上把性和命联系起来,从而来解决“人是什么”这个理学的中心问题,也就是解决人的本质、本性与自我、心理等问题。所谓理,周敦颐虽然没有作全面论述,但他提出了在中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上值得重视的问题:在他的宇宙生成论中,他提出无极太极和二气五行范畴,实际上讲了精神同物质的关系,具有本体论的特征。所谓性,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性,虽然在理学家那里主要被归结为人的道德本性或道德性,但他们也承认,人具有生物、生理等自然本性,是人所受于天者。心性是不可分的。心,一是指主体自身内在的道德本能或情感意识,即所谓“义理之心”、“本心”或“良心”,但也有直接指人的认识器官及其知觉、思虑等认识、心理功能及作用的涵义,即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万物,在于人禀五行之“秀”而为万物之“灵”,这个“灵”处就在于“心”。而“命”则是指天所赋于人者,代表客观必然性。周敦颐在心理发生论上有“性命合一”的思想,即认为心之体即性之理,心的本体存在由其知觉作用而表现,体用性情是完全合一的,“命”之客观必然性与“性”之内在性在人身上得到了统一。
周敦颐认为,人性的构成本质上是阴气和阳气的相互作用和相互交合。他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人性又有善恶之分,有刚、善、柔、恶、中五品之分,他指出:“性者,刚柔善恶,中而已矣。刚善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恶,为猛、为隘、为强梁;柔善为慈、为顺、为巽;恶,为懦弱、为无断,为邪妄。惟中也者,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故圣人立教,俾人自易其恶,自至其中而止矣”〔1〕,“刚善刚恶,柔亦如之,中焉止矣”〔2〕。这是对我国古代心理学思想中性三品说的发展。所谓刚、柔、善、恶、中,并不是并列的,而是刚、柔与善、恶相结合,形成为刚善、刚恶、柔善、柔恶,再加上中,形成五品。刚与善相结合为刚善,刚善之性“为义、为直、为断、为严毅、为干固”;刚与恶相结合为刚恶;刚恶之性“为猛、为隘、为强梁”;柔与善相结合为柔善,柔善之性“为慈、为顺、为巽”;柔与恶相结合为柔恶,柔恶之性“为懦弱、为无断、为邪妄”。这样,周敦颐从人性的刚、柔、善、恶几个重要规定出发,论述了刚善、柔善、刚恶与柔恶几种主要的人性心理品质类型。但刚、柔、善、恶都不是最高的,最高的是中,“惟中者也,和也,中节也,天下之达道也,圣人之事也。”宋明思想家喋喋不休地谈论“中”这个问题,未发之中,已发之中,如此等等,都是从周敦颐的性论而来的。
周敦颐认为,易是性命之源,也是人的心理之源。易者,据朱熹解释,为交错代换之名。天地之间,阴谋交错,为性命所出之源。但同时,他又认为:“二气五行,化生万物,五殊二实,二本则一。是万为一,一实万分。万一各正,小大有定。”〔3〕,就是说宇宙万物生生不穷,但本质上都是一气所演化,即“是万为一”。五行各有特殊的质(五殊),二气也各有内实(二实),但二气的根本是“一”(二本则一)。“一”指“太极”,太极元气演化出二气五行,一气表现为各自差别的万物,这就是“一实万分”、“人性五品”即由此而来,人们不同的心理特质与心理状态也由此而来,万物与一道各有自己的标准,“万一各正”,“各一其性”〔4〕,天地间的一切不论小的还是大的,各有自己的命定(小大有定)。性命由二气(阴阳二气)交错产生,而阴阴交错则是由抽象的“一”产生的。万物出于一,一分而为万物,万物各有自己的命定。

宋史列传第一百六十八写了周敦颐什么事

狱指案件,法指国法,刑律,众莫敢争意思是说众人都不敢对王逵的曲法提出异议。委在这里的意思是扔掉、舍弃的意思。
这段是说周敦颐在任南安军司理参军期间,转运使王逵有一次要处死一个按照刑律不该处死的囚犯。王逵是个很有名的悍吏,所以大家都不敢据理力争,只有周敦颐坚持应当依律决狱,与之争辩。王逵拒绝听从,周敦颐将手版(就是官员手中拿着用于记事的笏版)扔掉(表示如果不能依国家刑律办案,宁愿辞官以去就相争),说:“难道可以这样作官吗?用杀(不该处死的)人的办法取悦上峰的事情,不是我该做的。”王逵这才罢手,囚犯没有被枉法处死。
从这段可以看出周坚持原则、不媚权贵、明断狱案的正直个性。周当时以人品高洁、光明磊落、勤于政务闻名。黄庭坚曾评价周“人品甚高,胸怀洒落,如光风霁月。廉于取名而锐于求志,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菲于奉身而燕及茕嫠,陋于希世而尚友千古”,如此激赏,并不过分,从这件事中可见一斑。周也因此成为《宋史道学传》中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