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赣江别同年徐宪副辱以楚游诗见示且索近作书此寄之二首·其二

[明朝]:林大春

与君俱拙宦,廿载一官同。

弃置复何道,飞翻可自工。

州分二水合,地迥百峦通。

勿谓庾关隔,而无鸿雁东。

译文与注释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东韵

林大春简介

明朝·林大春的简介

【生卒】:1523—1588【介绍】: 明广东潮阳人,字邦阳,一字井丹。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行人,累官浙江提学副使,致高拱私党于法,为言官论劾,罢官。有《井丹集》。...〔林大春的诗(669篇)